索赔事件判断:
总承包方可以索赔什么?
如何收集索赔证据?
官方(中央到街道)关于疫情响应、停工、复工文件,以及采取疫情管控措施的文件、其他证据。 发承包方及官方关于疫情管控措施、工期管理、费用计算等文件。 发承包及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疫情管控的函证(件)。 设备、材料、运输、劳务合同发生执行、变更、解除、重新签订等有重大影响的有关资料。 造成项目工期影响的其他证据。
疫情期间(包括停工时间)每日的看护、待工、隔离人员数量确认单。各类人员疫情前、后日工资单价确认单或其他依据(投标报价)。 疫情防控人员每日的数量确认单、工资及专项补贴标准申请单、确认单、发放表等;防疫物资采购计划申请单、确认单、发票等;疫情防控专用交通工具申请单、确认单、租赁发票等; 复工后施工降效期间完成工程的图纸,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量确认单等。 要求停工后赶工的,要增加赶工技术措施方案申请单、确认单、图纸及实施情况的资料等。 停复工技术措施方案申请单、确认单,证明停复工形象进度、工程界面、技术措施方案实施的图纸、影像资料等。 各类费用的计算的汇总表、详细计算书、附件等。
索赔如何计算?
停工损失工期=政令或批准停工工期-春节计划停工工期; 降效影响工期=人机降效时段天数×人工、机械综合降效率; 总延长工期=停工损失工期+降效影响工期-赶工工期(赶工工期为停工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批准的赶工工期)。
看护人员人工费=批准增加的停工期间看护人员工日数量×看护人员疫情前日平均工资×2(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政府文件确定的休息日工资以2倍计算,其余按1倍计算); 待工人员人工费=停工期间待工人员工日数量×待工人员日平均补贴标准; 隔离人员人工费=疫情防控期间隔离人员工日数量×隔离人员日平均补贴标准。
材料(设备)运输增加费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解除损失费按发承包双方商定的。 材料价差应执行合同约定,如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调整的,当符合情势变更原则后双方协商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并按照双方协商的调整幅度和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防疫人员补助费=防疫期间防疫人员工日数量×防疫人员日平均补贴标准; 防疫材料费=Σ防疫物资数量×单价; 防疫临时设施费=门岗防控改造费+车辆清洗设施改造费+临时围护设施改造费+生活区(场内隔离)改造+防疫标牌+必要的监控设施等其他设施费; 疫情期间复工必要的人员返场、上下班需要投入的特殊交通措施费用。 其他防疫费=宣传费+培训费+不可预见的其他防控措施性费用。
降效赶工人工增加费=Σ降效期间完成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增加率×1.5×(1+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降效赶工机械增加费=Σ降效期间完成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中施工机械费×机械消耗量增加率+降效期间完成的工程量×机械费中机上人工费×机械消耗量增加率×0.5×(1+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赶工技术措施费按发包人或监理人(咨询人)批准的赶工措施方案,以及发生的措施费用,以项计列。宜计取相应的管理费和利润。
总承包方索赔管理工作五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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