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的时候资料编发过一篇《招项目经理:需持二建+500万保证金》
近日,四川泰达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针对招聘项目经理:“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向招聘单位缴纳现金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方可参加招聘评审。”进行回应:“在面试的时候可以当面问一问情况。不过,交纳500万现金的保证金是报名应聘的硬性条件,主要是体现应聘者个人及其团队的财务能力,看有没有这个能力来承担公司的项目。保证金是在工程验收后才退还。”上述工作人员强调:“项目经理的薪酬是基本工资加项目分红,目前已经有人报名了。”

四川巴中市的王先生(化名)看到公告感叹:“我有500万现金,还去应聘什么项目经理?”他将截图发到网上引发关注。有人感到震惊,“干到退休可能挣不到500万,还先交500万现金”“应聘一个职位,还要先交钱,这不是骗钱吗?”还有人分析说:“项目找垫资进场是这么找的?”“等项目结束后退还保证金,明显就是自己没钱要用别人的钱来当做前期的启动资金,都是玩剩下的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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