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结果公布。23人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进行核查!宣布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7号)要求,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经查,焦**等23人(名单附后)在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5日至9月24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核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附件: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14日
原文链接:
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2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