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申请说明

1、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软考10日内),将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2)发送至邮箱:3510768885@qq.com,邮件主题:“XX年度XX考试成绩复核+考生姓名”;

2、成绩复核结果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左右电话或在此网站通知;

3、申请复核多个科目的考生,请自行添加相关内容;

4、客观题科目省内进行复核,主观题科目由我局上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复核。

附件列表:

(考试专业+姓名)成绩复核申请表

(姓名)软考成绩复核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