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国整治挂证的行动,已经结束了8~10月份的自查自纠。北京打响第一炮,11月1号如期发布通知正式开始全面排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
之前8-10月各省自查自纠的名单出来之后,是给机会整改的。不论挂证名单有几万人,只要你配合注销,可以免予追责和处罚。现在结束了坦白从宽的机会,正式开始严查,就会开始处罚。
什么样的人会进入全面排查的名单,在第1轮的名单里面已经出现过,但一直不整改的人,不听不信不注销,这种肯定就是要处罚。
还有一类就是举报的,最近上个月福建发的公告里面,6个挂靠5个都是被举报。这种关键节点一旦被举报实锤,唯一社保也都能给你查出来,基本上证书算是3年废了。
另外对于第一批名单里面没有出现的人,现在也不算太安全,现在 辽宁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等地公布的是第一批挂证名单。
但天津已经开始公布了第2批,青海前天连夜又公布了第3批,所以对于确实挂证的,剑在头上还是不要太侥幸,该注销可以注销。
那种单位不给注销,或者实际情况特殊不属于挂证被查到的,可以去佐证,文件里面例举了6类
比如注册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为总分公司关系的,应提供该单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比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应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比如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改制有关计划、批复文件,提供该企业上级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应注明其社会保险由该企业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企业上级事业单位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注册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风口期间我们不要硬抗。只要证平安,钱不钱的都是小事。证在,以后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