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一个非常炸裂的消息,估计圈内还没有传开。中某局10月份的时候发了一个通知:要求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是项目经理)对自己负责的工程项目利润进行担保,并用自己的钱或者房子作为抵押担保,万一亏了(看通知是没有完成总利润的50%),就用抵押的东西来赔偿!就问你服不服?硬是从打工变成了股东!

享福的时候从来没有人想着,有风险的时候想起让员工来承担了,真的是有福你(领导)享,有难我(员工)当……
在目前的环境下,真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魄力,据说很多人打算跑路了……
以下是部分截取的内容
各施工单位商务管:
根据工程局年度工作会要求,压实项目管控职责最大限度调动员工敢于担当、干事创效的积极性、主动性,现对全局执行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在建项目开展补充签订《连带责任担保书》的工作,确保全局在建项目预计总效益目标的落实

担保事项:对2024年初经各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项目利润情况统计表中项目“预计总利润”金额(要求各项目担保书中预计总利润 >当期项目预计总利润),各项目就此金额自愿承诺完成。

担保责任:项目“预计总利润”金额若未完成,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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