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三证被废,周燕玲和杨娇同因不同果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继9月11日发布《关于宣布杨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无效的通知》(后文为叙述方便,视其为“公告”)后,于11月19日,发布了《关于考生周晓玲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公告》,分别宣告了同为江西省的一建考生杨娇、周燕玲因在报考一建时,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其取得的一建三个专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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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前后发布的公告中,对两人的处理结果却明显不同:
杨   娇处罚:宣布杨娇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无效。

周燕玲处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并给予其2020、2021、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显然,对周燕玲的处罚,除了其一建三证被宣布无效外,还增加了两点:①其历年一建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②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周燕玲增加的两点处罚,第①点倒没什么,证书都被宣布无效了,成绩哪还有生还的可能和意义;但第②点处罚却不可忽视,考试履历上将有污点,后续五年再报名参加国家或省级统一考试,将不能使用承诺告知的便利,报名资格审核只能走现场人工审核。对于一个有污点的考生,审核人员势必必会严加审核,以免再出幺蛾子。

既然考生杨娇和周燕玲报考一建时的违纪违规行为相同,为何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给出的处罚却明显不同,试问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为何区别对待?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应该给广大考生和网友一个交待,哪怕是一份官网说明也可,否则难显公平。官方在处罚考生的不公平行为时,自身又出现不公平行为,这种以不公平治理不公平的行为,又该受到什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