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奈何你是最nb的设计院之一,不也照样被查?问题是这次是被查到了,那应该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吧,总不能第一次这么干就被查了吧?那说实话有点倒霉。
从该市财政局给出的文件来看,投诉事项为:磋商文件技术部分评审因素未设置具体评判标准,强、较强、一般等不属于量化指标,不利于投标人更好的响应评分标准。擅自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完全可以为采购人勾结评标委员会控标提供条件。
罚酒三杯,没有追加处罚
但从目前的审查结果来看,这次事件目前为止的处理结果仅仅是被定为了废标。
文件中也仅仅一条(综上所述,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就一带而过?
要不说大院还是大院呢,这种业内默认的潜规则能被查到,说明表现得已经过于突出了,搞不好都把“我要串标”写在脑门上了。但处理结果是怎么样?仅仅定为废标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想当年另一家设计院也是串标被查,直接从甲级降为乙级,要知道那家设计院的实力也不容小觑,而这次的处理结果这家顶级大院可以说是毫发未伤。
估计这家顶级大院事后还发消息给被降级的设计院:“你修的路有点平,没石粒啊老弟!”
也许,可能,说不定,这家顶级大院的项目负责人在某天晚上的某顿饭局自罚三杯,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事后?接着奏乐接着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