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取消李某等10名违纪违规考生建筑类执业资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住建局:
经查实,李某等10名考生在参加建筑类执业资格考试中存在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李某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相应资格证书;
二、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史某君、张某明、陈某敬、戴某珠、王某屹5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三、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黄某海、朱某妹、林某活、庄某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上述10名考生的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执业资格证书。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厉查处伪造作假行为,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附件:李某等10名考生违纪违规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