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9日,2021年住建部已公布44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共有61万人符合条件,通过注册。其中,20万人为延续注册。


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要求:

  • 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 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至65周岁当日。

另外,重新注册高达26.8万人,初始注册11.6万人,增项注册2.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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