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多地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跟大家息息相关的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都有所调整。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今天证才通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下。身为工程人的你,看看该休的假都休了吗?


01
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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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在国家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地方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该《通知》现在仍然适用,在国家层面婚假为1至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的是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婚假。

地区

晚婚假

共计婚假天数

北京

7天

10天

上海

7天

10天

江西省

5天

18天

安徽省

10天

13天

辽宁省

7天

10天

西藏

7天

10天

江苏省

10天

13天

贵州省

10天

13天

海南省

10天

13天

陕西省

10天

13天

吉林省

12天

15天

福建省

12天

15天

重庆

12天

15天

青海省

12天

12天15天

黑龙江省

12天

15天

(参加婚检享有婚假25天)

云南省

15天

18天

河北省

15天

18天

内蒙古

15天

18天

河南省

7天

21天

(参加婚检享有婚假28天)

新疆

20天

23天

山西省

27天

30天

甘肃省

27天

30天

湖北省

取消晚婚假

3天

四川省

取消晚婚假

3天

广东省

取消晚婚假

3天

天津

取消晚婚假

3天

浙江省

取消晚婚假

3天

山东省

取消晚婚假

3天

宁夏

取消晚婚假

3天

湖南省

取消晚婚假

3天

广西省

取消晚婚假

3天



02
产假、陪产假、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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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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