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电负荷是指消防用电设备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今天我们分享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的相关内容。

image.png

一、一级负荷
1. 适用的场所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
2)一类髙层民用建筑。
3)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
4)地铁的消防用电负荷应为一级负荷。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变电所操作电源和地下车站及区间的应急照明用电负荷应为特别重要负荷。
5)二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
6)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人防工程,其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
7)Ⅰ类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 供电方式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两个电源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破坏。
2)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还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3.一级负荷供电方式
1)电源来自不同的发电厂。
2) 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及以上)。
3)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


二、二级负荷
1. 适用场所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 二类髙层民用建筑。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6) 三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7)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0㎡的人防工程可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2. 供电方式
1)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要尽可能采用两回路供电。
2)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较困难的情况下,允许有一回路6kV以上专线架空线或电缆供电。


三、三级负荷
1. 三级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的单回路电源供电,并在其配电设备上设有明显标志。
2. 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应按防火分区进行划分。
3.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可采用第二路电源、带自启动的应急发电机组或由二者组成的系统供电方式。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要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切换部位指各自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如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的配电箱处切换、消防电梯应在电梯机房配电箱处切换。
 
四、其他
1.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2. 不同级别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
3.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4.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负荷应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