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一设计院总工(彭先生)实名举报武汉某区住建局科员(朱某)与其妻子的不正当关系,被举报后朱某来到他家寻衅滋事,方式包括砸门、言语威胁,态度十分嚣张。
忍不可忍的总工将他们偷偷摸摸的不雅照发布在朋友圈,引发轩然大波。
事发后,朱某和彭先生的前妻史女士均表示,两人是真爱,就算被网爆,以后也会结婚过日子,已做好被组织处理的准备。
详情点传送门→总工被绿,实名举报住建局奸夫
今天,被举报人朱某的处分结果来了。
官方核实情况后对该科员进行了处罚,处罚文件显示武汉新洲公职人员朱某,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认定“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给予降级、党内警告处分。
▲朱某被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新洲区住建局文件另一份文件显示,依据相关规定,应当给予朱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其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经研究,决定给予朱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住建(2021)46号文件显示,朱某,男,41岁,2005年10月在新洲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工作,2019年5月至今在区住建局消防中心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九级。
事业单位分为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三类,其中前两者是干部身份,后者是工人身份。事业单位管理岗从低到高分为管理十级到管理一级,实习期是管理十级,转正后就是管理九级,相当于公务员科员职位。
该公职人员被降级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划分,应该是降为管理十级,也就是二级科员(办事员实习岗),干的是实习生的工作,比如负责打印发出的重要文件、工作汇报、领导讲话以及其他文字材料等整理工作。
事业单位管理十级升管理九级只要后续不捅出篓子,也就那么两三年的事。
造成这么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这个处罚,网友对朱某没有开除公职视乎不买账。
话说回来,我们是法制国家,要做到有法可依,应该是朱某的行为还未达到开除公职的条件。
工程人的工作性质决定要常年漂泊在外,与家人聚少离多,不管多忙,常多回家看看。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