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特大暴雨事件处理结果自1月21日公布以来,土木圈集体哀嚎,纷纷压力山大,感叹自己挣着卖白菜的钱,却操着卖XX的心,性价比太低.....这就回到我们本次要探讨的主题“质量责任终生制”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5号线五龙口站停车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魏平安、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铁5号线项目负责人汪鹏、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四环项目部指挥长郭文胜等8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极端暴雨引发严重城市内荡,涝水冲毁停车场挡水围墙、灌入地铁隧道,造成14人死亡。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变更设计,未上报发改委审核,设计单位违规向施工单位提供白图,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同意采用白图施工,施工单位违规采用白图施工,质监站未发现问题和缺陷,并出具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监督意见。
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建质综函[2018]15号)。《通知》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那么,建设领域的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哪些呢?
为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住建部、发改委等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筑工程领域实施终身负责制。目前,终身负责制涉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咨询单位及主持、参与该咨询业务的人员,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的终身负责制正在征求意见。
从终身负责制的实施范围来看,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各单位相关责任人,即将实现建设领域各专业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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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责任制:“责任”有哪些?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从制度建设层面、个人职业操守、日常工作习惯等几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1.督促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
1.1 建议实施五方责任主体均为注册制,或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首责制。
1.2 建设单位的刑事、民事责任不低于其他责任主体。
2.尽快全面施行执业注册制,弱化资质甚至消灭它,赋予执业人员对等的责任和权力。
目前的体制是资质和注册制度并行,这个制度下,执业人员实际上沦为资质的附庸。谁签字,谁当项目负责人都是领导的统一安排。甚至签字盖章的执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签字了哪些项目。干活的是执业人员,分钱的是领导,出了事确实执业人员承担最大的责任。甚至被逮捕。那么资质单位呢?毫发无损。。
2.1 进一步落实执业注册制度,提高执业人员的重要性。
2.2 弱化资质对执业人员的影响,将执业人员的地位提高到资质以上。
2.3 强化对执业人员的管理,可以推行积分制度。
3.恪守职业道德的底线,将工程质量当做头等大事处理。
3.1 建立行业事故、案例年度手册。执业人员应当每年参加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将历年的事故、案例、后果向执业人员进行灌输。
3.2 执业人员应当认识到工程质量事故的严重后果,坚持自己的执业操守,如果自己不能坚持,监管部门帮你坚持,建议推行宣誓制度。
3.3 执业人员应当研究那些措施可以自我保护,比如白图不能施工,这一点一定要注明,比如工程的重大风险点,也要一一注明。各专业都有自己的风险点,应当加强总结,在实际工作中逐个落实。
3.4 如果执业人员在工作单位以及具体项目中处于季度弱势地位,领导让干啥就干啥,业主让怎么干就怎么干,一定要留下证据,保留反对意见。虽然不能免除责任,但毕竟能让自己更有利一些。
4.落实建筑行业的保险制度。
目前中国的工程管理水平还停留在层层发包、包工头充当润滑剂及垫资人的水平上。粗放式的管理是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方式。现场管理混乱,工作环境差,赶工期靠堆人。。。等等。
不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优秀的执业人员无法生存。只能向大老粗靠拢。行业何时才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