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用建筑内划分防火分区是控制火灾蔓延、减少火灾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那么商店建筑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多少呢~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3.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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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由上表可知,商店营业厅的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为5000㎡,那什么情况下可以做到10000㎡呢~
根据5.3.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这个知识点几乎每年都考,记住):    
1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2 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3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在这条规定里面,我们看到了10000㎡,但在设计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该规定仅适用于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的调整,不适用于其他使用功能的场所。
其次,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两者都要设置,不能仅设置一种。
最后,内部装修要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
我们重点来说一下对于“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这一条的理解。
比如,某建筑5层,二级耐火等级,首层为商场,二至五层为办公,当商场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该商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为10000㎡;如果该建筑首层和二层为商场,三层至五层为办公,那么即使满足上述条件,该商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也只能为5000㎡,而不能首层为10000㎡,二层为5000㎡。
说到这里,想必有些小伙伴该有一个疑问了,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的相关规定,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以降低。如果该商场内部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就可以在不燃和难燃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呢。答案是否定的,防火分区面积为10000㎡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是一个原则性条件,不能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的基础上降低。相反,如果《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对某部位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的要求低于B1级,而该防火分区的面积要做到10000㎡,那么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反而要提高至不能低于B1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