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计成
编辑|Z



2022年2月25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业界长期关注的资质标准调整初现真容。
 
笔者一直关注事务所的发展政策环境,因此对其中“事务所资质标准”的调整尤其重视,此次调整,可谓“步步打七寸”,感慨万分。

资质新政出台,事务所的未来会更好吗?
 

01
关注净资产,不看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认缴制实施之后,注册资本金已经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资金和实际运营情况,而净资产是财务报表数据,抛开胆大妄为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真金白银的投入,脚踏实地的干活的公司,才能具备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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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要求注册建筑师必须是股东
而且是两名


事务所资质有没有挂证的情况呢?市场上肯定是有的,但是,事务所资质是最不应该产生挂证情况的,本身定位就是建筑师创业的实体,鼓励创作,连建筑师都是挂来的,岂不是笑话。这次直接要求必须是股东,比只审查社保的雇佣关系,更进了一步。也就是说,老板得是真正干活的建筑师。

有意思的是,还专门规定了,股东里还要有一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专业,虽然百思不解,但无论如何,都是正向的要求,实打实撸起袖子干的建筑师,这点条件还是能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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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业务范围取消了设计总包资格
明确为联合体

“设计总包”的权力,是原来事务所资质最强有力的权力,赋予了事务所承接设计项目的法律地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项权力存在着很多矛盾和隐瞒。

比如,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总包项目的话,在施工图申报审图的时候,结构专业图纸与建设单位没有直接合同关系,是总包单位的分包,这在很多地区的住建局是禁止的。

还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对业主无法形成事实上的结构和机电负责,这样业主也产生了信任危机,业主面对大量二次分包,缺乏话语权,进而产生对事务所模式的不信任,对事务所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倒不如大大方方的联合体模式,双方对业主平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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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明确事务所资质可以直接升专业甲级
不必经过乙级资质

此规定直接把事务所资质融入了设计资质的整体序列,不像原来那样格格不入,建筑师做的好,可以直接申请全专业的甲级资质,尤其是在人员要求进一步降低的情况下,升级的成本并不高。等于给了事务所一个明确而美好的未来,有能力你就使劲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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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一家公司可以同时拥有
建筑、结构、机电三个事务所资质

这个规定是最有意思的,我认为甚至有些理想化的艺术气息,对比一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人员要求和三个事务所甲级资质的人员要求就知道了,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同样准备好全专业人员的话,两个方向的甲级资质都可以申请,所以,为什么要有这一条规定呢?

我理解为,这条是为事务所多样化发展提供了全部可能性,你既可以是单建筑专业事务所,也可以是建筑+机电事务所,也可以是结构+机电事务所,甚至三个专业都齐全,我就爱事务所这个调调,瞧不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这么俗气的资质,偏偏喜欢手握三张A的感觉,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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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政策都是好政策,能过好日子吗?
 
笔者做了一个北京市范围内的事务所调研,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具有事务所资质的公司有33家,同为一线城市的上海是107家。

事务所的门槛一直不高,但是一直发展不起来的原因很简单,不被市场认可。

上海比北京的市场更重视建筑方案,或者说,上海市场重视方案的业主数量比北京要多,因此也养活了更多数量的事务所。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事务所能否过上好日子,取决于对建筑方案、对作品实现度需求更高的市场是否肥沃。

当然,市场更需要培育,行业内都不能确保人人弄清楚什么叫事务所,市场上的客户就更分不清事务所和设计院的差异。
 
客观的说,事务所和设计院作为同一个市场上的两个群体,是竞争关系,而且除了特定项目外,事务所在很多情况下处于下风。

处在下风,而且是后来者的形势下,如果事务所不能更多的发声,不能更多的打造自己的特色,让市场真正认识到事务所真实的价值,那么事务所只能游离在市场的边缘。
 

06
此次政策调整
是对水暖电注册工程师的毁灭? 


关于这条,笔者一开始也有点懵,执业注册是国家法定的啊?但是反过来想,领会政策意图,资质不需要注册设备证书,但是出图还是需要的啊!法律规定的很清楚,政策制定者不是傻瓜,不会制定违法的政策出来。


此次的政策很反应现实,很多企业都是只养建筑和结构的真实的人,设备专业都是挂证,这次政策调整很反应现实,大家不用藏着掖着。


政策意图是,企业没必要花钱供着用不到的证书,真的出图需要,把人实实在在聘过来,而不是养一个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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