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1号)的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考试报名条件,对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格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19人不符合报名条件(见附件1),有40人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见附件2),有6人需变更报考类别(见附件3)。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附件1中全部人员、附件2中核查结果为“未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未提交核查资料”的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1、不符合报名条件(见附件1)人员如对资格核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站现场申诉,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见附件2中核查结果为“未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未提交核查资料”的人员)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补充核查期间到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站参加现场核查。本人确无法办理的,由代理人持代理人、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代为办理。
(四)办公地点: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站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大楼8楼 806室)
附件:
附件1、附件2、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