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开始前插播个辟谣:最近,网上流传造价工程师、一建不可代替中级职称的传闻:




对此,我们在对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内容梳理后,发现该截图来源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一文,原文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共12条解答。


但当月24日,截图内容有修改,目前已删除图中第11、12条、及第2条解答,最新解答如下:




此外,人社部在2019年7月9日,就曾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评定》,明确了一级建造师直接对应中级职称,并在当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一级建造师可以代替中级职称


其实,每年这种制造压力的谣言一拨又一拨,辟谣两个字,瓜妹都说倦了,大家也都擦亮眼睛,如果感觉不对劲,就先找官方验证。



回归正题:有关职称与执业资格互认的文件,今年有不少地区都有更新,这里瓜妹简单整理了一份清单:


宁夏:又添一省,一级建造师与职称对应关系!


北京: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称!


浙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江西: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可聘任工程师!


陕西: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


江苏: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与职称对应通道建立!


海南: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


广西: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可直接聘任工程师职务


福建: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黑龙江:明确建造师等53项职业资格可以直接认定职称


四川: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湖北: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甘肃:关于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通知


山西:一级建造师等36项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对应职称!


天津: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青海:人社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层级的通知


上海: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


山东:一级建造师对应职称层级为工程师


其他未列到省份可咨询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打12333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