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发布公告,对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长沙考区8名考生追加违纪处理。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对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长沙考区尤玮娅等8名考生追加违纪处理的公告
经调查核实,在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长沙考区中,尤玮娅等8名考生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尤玮娅等8名考生追加“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考试违纪处理,并依照有关程序上报省人事考试院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特此公告。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公告中说这些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具体没有明确是什么,无外乎工作单位造假、工作年限造假、专业问题等,四年后被处理大概率是被举报了。
按照湖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此事再次提醒我们,报名条件不够就别冒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