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三大省发布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时间:2022-05-16 18: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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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三大省发布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浙江】发布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广东】发布2022人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
【江苏】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一、考生防疫
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市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情况异常的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二、考点防疫
1.考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
2.考点应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50个考场以下的设置1-2个备用隔离考场,50个考场以上的,每增加25个考场增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
3.根据考生人数,考点入口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1条应急通道(或1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
4.笔试普通考场标准为30人或25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字形安排座位。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需在2米以上,每个考场一般安排不超过5人。
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间隔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
6.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考后做好对上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考前1-2小时,考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提醒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接受检查并做好现场测温工作。
8.考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
物 品 | 配备标准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 每个考务人员每天3只 |
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 | 每个教室1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 |
厕所洗手液、纸巾 | 每个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 |
考场纸巾 | 每个教室1包 |
消毒药剂 | 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 |
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篷、提示牌、小喇叭等 | 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 |
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可适当给予支持。
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
工作人员及人数 | 负责单位 |
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 | 人事考试机构 |
考点保障人员若干(设考点考务和考点防疫副主考各1人) | 考点学校/医卫部门 |
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 | 考点学校 |
流动监考人员(5-10个考场配置1人) | 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 |
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 | 考点学校 |
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1人,每条通道健康检测检查人员2-4人 | 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 |
考中负责医疗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1-2人 | 考点学校/防疫部门 |
三、应急防控处置
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或临时隔离室,并进行现场评估。
2.遇有黄码、红码的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
3.对有伪造、虚假申报防疫信息及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2年5月11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东省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考生点击“我已承诺”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为确保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请及时申请于考前转为绿码,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二、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在开考日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三、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除身份核验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四、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1. 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入场时还需另行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 14天内来自或到过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以外低风险地区(含省外和省内外市)的考生,还须完成考试所在地对外来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方可参加考试。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2. 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管控不能到场的;4.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七、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资格审查部门在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时提出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予配合。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附件: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