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住建局被立案调查
涉嫌滥用权利、限制竞争


往往都是住建局某公职人员违规被立案调查,住建局主体被立案调查的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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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海宁市住建局)等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10月20日,海宁市住建局会同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兴监管分局海宁监管组联合印发《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海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在开工前由相应的施工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承包机构为共保体。


2021年11月1日,海宁市住建局以海宁市建筑施工安全委员会的名义,委托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分中心的工作网站上发布《关于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同体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规定本项目需由3家及3家以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或嘉兴分公司组成的共保体(需明确共保体成员组成及份额),并要求以首席承保人名义参与投标。


2021年11月23日,4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中标成为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承保机构共保体,期限为3年。2021年11月30日,海宁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落实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的补充通知》,明确海宁市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承保共保体的组成、保险的办理地点,并要求“所有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在开工前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未按规定进行参保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进行严格处罚。”截至2022年1月14日,共有39个建筑工程项目向共保体投保了安责险。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为,海宁市住建局等招标确定共保体承保全市建筑施工安责险业务,并且发文要求新开工建筑施工企业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在共保体保险公司投保建施安责险的行为,剥夺了建筑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公司的权利,排除了共保体以外其他保险公司参与海宁市建筑施工安责险市场竞争的机会,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规定,向海宁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依法提出处理建议:一是责令海宁市住建局和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兴监管分局海宁监管组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废止或修改有关文件,恢复建筑施工安责险市场公平竞争,并将整改结果予以公告。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发生。



贺兰县住建局被立案调查
涉嫌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纠正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1年12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银川市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5月9日,当事人下发《关于明确贺兰县有线电视工程建设和验收主体的通知》,明确规定“凡贺兰县境内的有线电视工程,均由某公司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认为,当事人指定某公司作为贺兰县辖区内有线电视工程建设和验收单位,剥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建设单位的权利,排除、限制了其他同行业经营者参与当地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利,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认识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积极整改,消除不良影响。


一是废止了相关文件。当事人下发《关于废止的决定》,废止了该文件。二是规范有限电视建设和验收。三是开展文件清理。


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地方垄断将迎来痛击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当天新闻联播进行了持续2分钟19秒的播报,可见其分量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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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强调,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等多方面要求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首先要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从整体上来看,建筑业市场管理粗放,大而不强,地方保护等问题严重。


地方保护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各地政府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本地企业的发展利益,均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比如,某些省份直接严格控制省外企业进入省内承包工程的数量;


某些省份要求省外企业进入省内施工要缴纳相应的管理费,还要征收一定比例的调节金。


以前建筑企业只能在当地接项目,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趋势下,未来就可以在全国接项目,公平平等进出各地市场。这对于工程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以前也说开放,那是有壁垒的开放,对本地企业保护性开放,在本地做大规模就需要在本地占有大的市场份额,占有大的市场份额就需要排斥外来施工力量,只由本地企业瓜分本地市场。也就是需要一定的市场垄断,当地主管部门为了保护本地建筑企业,就垒起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壁垒,建筑业的壁垒就是这么来的。但是只由本地施工企业占领的建筑市场,对于业主、政府、企业本身的发展、以及建筑行业的培育和发展都不可能是好事。如果市场放开,外地优质建筑企业潮水般涌来,本地企业在本地的市场份额肯定下来。


随着建筑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加速,地方壁垒、垄断将迎来痛击。


建筑业是政策性行业,在政策主导中企业就像大浪中的一顆小石子,抵抗没有任何作用,顺其者昌,逆其者亡!解决之道就是:宅,不宅,是个勾选择,宅在本地者必死;不宅,冲出去,可能还有活路,要么用挂靠模式走出去,走向全国,至少走向全省。要么开展企业自营施工,赚取更高的单位产值利润,从而可以减小生存临界产值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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