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对部批注册证书邮寄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现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范围:
1、注册监理师初始、变更、延续证书;
2、注册造价师初始、变更、延续、遗失补证证书;
3、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初始、遗失补证证书;
4、注册设备工程师(化工、暖通、给排水、供配电、输发变电)初始、遗失补证证书。
二、办理流程:
1、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附件1)。领取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延续以及遗失补证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附件2)。
2、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和“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如需)邮寄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
3、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延续的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的请将原注册证书原件和“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一起邮寄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
4、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
5、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
部门名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交易服务科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1楼政务服务大厅2号窗口
邮政编码: 200032
联系电话: 54614788-1033
附件:
1.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
2.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5日
注:该消息来源于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具体附件内容可前往官网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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