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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你在辽宁诚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永铭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2年5月7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33号),你于2022年5月2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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