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
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划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3%
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城市群。
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显著提升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等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引导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稳步发展。
依托超大特大城市及辐射带动能力强的Ⅰ型大城市,以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为导向,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培育发展都市圈。
统筹利用既有线与新线因地制宜发展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打通各类未贯通公路和“瓶颈路”,推动市内市外交通有效衔接和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有序推进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营。
引导都市圈产业从中心至外围梯次分布、合理分工、链式配套,推动产业园区和创新基地合作共建。
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统筹布局新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教育医疗资源共享。
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
完善对外交通通道及设施,增强区域交通枢纽或节点功能。优化公共设施布局和功能,支持三级医院和高等学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体育资源供给,积极拓展绿化空间。
支持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
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商贸流通、消费平台等配套设施。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健全市政交通、市政管网、防洪排涝、防灾减灾设施,加强数字化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健全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设施。
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低碳化改造,打造蓝绿公共空间。
支持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强化要素资源配置,发展成为先进制造、交通枢纽、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镇。
重点支持满洲里、宽甸、珲春、绥芬河、东兴、腾冲、米林、塔城、可克达拉等边境城镇提升承载能力。
建设里孜、黑河、同江、黑瞎子岛口岸。
改造提升吉隆、樟木、磨憨、霍尔果斯、阿拉山口、满洲里、二连浩特、瑞丽、友谊关、红其拉甫、甘其毛都、策克、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口岸,持续优化口岸服务能力。
基本贯通综合运输大通道,提高铁路和高速公路城市覆盖率。
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有序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其他重点城市群多层次轨道交通建设。
到2025年新增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3000公里,基本实现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
系统布局和优化完善枢纽机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和货运机场,实现市地级行政中心60分钟到运输机场覆盖率达到80%。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集群,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打造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系统,推动新建枢纽布局立体换乘设施,鼓励同台换乘,实施既有枢纽换乘设施便捷化改造。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
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
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5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提高到72%。
推广节能产品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建立居民绿色消费奖励机制。
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
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保护。
根据需要完善公共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功能,建设智慧广电平台和融媒体中心,完善应急广播体系。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有序建设体育公园。
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
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推进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在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推动有条件城市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
重点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
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
开展既有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新建建筑要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地级市至少建成1个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
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基站建设,确保覆盖所有城市及县城。
加大内涝治理力度。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
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条件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列入“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