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标函〔2022〕1675号)、《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的通知》(成双联办〔2022〕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本市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不低于我省造价咨询企业总数5%的原则,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受检造价咨询企业。2022年度我市受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32家(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
1.企业承揽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
2.企业咨询业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或承诺的造价专业人员完成;
3.企业是否具有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
4.企业是否报送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并严格按照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填报相关数据。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
1.企业是否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证书人员情况;
3.受检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
1.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
2.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实施了二级复(审)核;
3.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
4.受检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执业质量情况;
5.项目是否有回访记录,是否总结咨询业务的优缺点并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法。
三、检查时间及程序
(一)自查阶段(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6日)
受检企业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市场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等进行自查自纠,准备以下材料并于2022年9月6日前报送至市造价站312室(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
1.书面自查报告;
2.《2021年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详见附件2)。
(二)检查阶段(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30日)
市住建局对受检企业在省住建厅“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平台”进行资料核对和核查。核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随机在《2021年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中抽取3个分别由不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的项目成果文件,按《市场行为检查表》(详见附件3)、《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4)、《执业质量检查表》(详见附件5)要求组织行业专家进行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5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造价咨询企业责令整改,后续将对整改期满依然不合格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四、检查结果应用
(一)市场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及执业质量整改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二)执业行为及执业质量整改不合格的造价从业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材料,签字、盖章等手续必须完整,并存档备查。
(二)各受检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检查场所配合检查。
(三)各受检企业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廉政工作纪律。
联系人和电话:刘为;028-86638412
附件:
1.2022年度受检企业名单
2.2021年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
3.市场行为检查表
4.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表
5.执业质量检查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7日
注:信息来源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件内容请前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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