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200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三十三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3日
注:信息来源于江苏建设人才网,附件内容请前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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