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详见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各地按照上述内容做好政策宣传和报考条件核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2.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本硕博2022年版专业对照表详见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四个阶段: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收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非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含增项)。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含省直、中央驻赣单位)办法,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设立的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江西人事考试网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专题)。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报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经办人员承诺书;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等);

   (4)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应试人员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对应材料。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4。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执行。

   (二)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四)为加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五)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六)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专业对照表.doc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原文以及附件下载:江西人事考试网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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