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清远考区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等3项考试暂停举行的通告》,暂停举行原定于2022年11月12、13日举行的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告,详情如下:
关于清远考区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
等3项考试暂停举行的通告
鉴于清远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经审慎研判,清远考区决定暂停举行原定于2022年11月12、13日举行的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等3项考试。
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告,请密切关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暂停考试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清远市人事考试院0763-3386285。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有关问题解答
一、问:为什么清远考区暂停举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等3项考试?
答:清远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考点学校实施封闭管理,人员流动、聚集受到严格管控,不具备正常开考条件。
二、问:清远考区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调剂到其他地市考区参加考试?
答:其他正常举行考试的地市已按照计划安排就绪,无法进行调剂。
三、问:后续考试如何安排?
答:目前后续安排暂未确定,待确定后我们将及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通告,请予关注。
如组织补考,仅限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参加,且无需再次进行报名、缴费,届时须按网站通告按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如不组织补考,将对所有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四、问:我现在就不想参加考试了,能否马上退费?
答:为便于后续工作衔接,待明确是否组织补考后统一安排退费工作。
注:原文查看请至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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