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编看到住建部7月11日最新的一则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39号)显示 某周姓监理工程(项目总监),因担任总监期间所监管的项目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经设计院验算后仍不满足结构安全要求,会同专家组意见,认定该事故为一起重大质量事故。给予该项目监理工程师吊销注册证书,终生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image.png

image.pngb787bceef006acc57965b7ff1cc6a4e8.png

你是不是要问为啥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资料编单独查了下,有的!项目经理+所在单位一个都没纳下!早在2021年已经处罚,项目经理吊销证书,单位由一级降为二级!

项目经理直接吊销证书,终生不予注册《建督罚字〔2021〕64号》

image.png

所在施工单位,由原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处罚。建督罚字〔2021〕40号

image.png

据悉,建设楼体的混凝土强度应为C25,而施工时却使用的是C15。导致结构强度不够,被住建委点名批评,最终造成18栋主体完成的住宅楼,被迫全部拆除重建。造成上亿的损失,这么看来,吊销证书理所当然了,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