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电子证书的通知》,明确二建考试统一制作电子证书(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合格证明)及考试合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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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电子证书实施范围

重庆市组织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以及风景园林、农业技术人员、林业、标准化等专业职称考试的证书(合格证明),统一制作电子证书(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合格证明)及考试合格登记表。

Part 2:电子证书效力

在全市范围内以及其他可互认地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应用在人事考试、职称申报、注册管理等业务办理中。已制发的纸质证书(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登记表继续有效,持证人员无须进行更换。

Part 3:电子证书使用及管理

即日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开通电子证书下载和查验服务,并将逐步上线历年证书信息。

(一)关于证书获取及查验。持证人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的“证书查验”栏目,注册登录后下载并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用人单位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的“证书查验”栏目中输入相关证书信息查验证书真伪,也可以直接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小程序验证证书真伪。

(二)关于证书使用。使用时,持证人可直接出示电子证书或其纸质打印版。

(三)关于证书补办。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未领取的,不再补发或补领,可办理生成电子证书。已发放的考试合格登记表如有遗失、损毁,或者逾期未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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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gzdt/202404/t20240419_13145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