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监理行业刚好三十岁,这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值得同行们好好总结;期间无数监理人为国家建设发展做出了伟大贡献,值得后人学习、铭记。


这三十年来也累积了不少中国监理人的困惑,行业发展之路越走越难,越走越窄,甚至已经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其中的变化、心酸,不言而喻。


01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业主、设计、勘察、监理及施工单位五方主体为主的建设工程验收制度,并由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那么监理是不可抹去的责任主体。


监理的职责和权限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委托合同授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对监理的安全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也扩大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范围和职责;


建设部【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发布,逐渐增加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有些甚至是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被强压到了监理的头上。


而今年,建设部颁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37号;第二十条 就将第三方检测单位纳入了责任主体,加上第三方检测单位,那么现在应该是“六方主体责任单位”。


在37号令中的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这无疑又给如此高压的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当头一棒”;监理工作原本就已很繁重,现在又随之增加…


其实,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正处在发展阶段的产业,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度以及措施上予以扶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监理制度推行第一人丁士昭先生认为,要改变中国监理行业发展举步维艰的局面,关键原因在于政府主管部门要真正地去了解监理行业现状,去掌握行业的真实情况,出台一些真正能帮助、促进监理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


光靠监理行业本身是无法突破现在这种困局的。主管监理的政府部门听不进行业的呼声,对实际情况了解欠佳,监理行业的生存发展空间令人堪忧。


中国工程监理和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级阶段,由于中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误区;


那么我相信,在不久的的将来,监理的第二春即将来临,摆在监理行业面前的困境必将过去,我们的监理必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轨道。


建设工程监理总的形势是欣欣向荣、方兴未艾的;总而言之,监理企业的转型是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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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厦门监理协会提议不参与低价中标的文件,牛逼)

02


俗话说得好,做事不随东,累死也无功。


作为一名有经验的工程监理人员,在进场前夕,要善于掌握施工方的相关情况,分析施工单位的安排部署;


如:施工单位是王牌正规军,还是杂牌军?施工单位是挂靠的,还是有自己的劳工队伍?如果是挂靠公司合作施工,那么挂靠的公司管理人员到场情况如何?


这些情况都要摸清楚,关系到日后的管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每一个施工方的项目部,各有其长处和短处。


俗话说的好:打蛇要打七寸,就是说要抓住对方的要害,才能制服对方,让对方信服,这样管理起来才能得心应手,监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比如:有些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并不雄厚,那么我们监理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帮助施工方在质量、安全上把把关,帮助施工方克服技术难关;


施工单位管理得好,我们的监理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顺心。


在此,也建议国家干脆取消强制监理,对于不适宜监理和工程规模较小的项目,就不要实行监理,让建设单位自行管理。


个人认为,一个项目最少要有2人以上,这样才能叫做监理机构。许多同行经常在后台留言诉苦,在项目上又当总监、又当专监、又当监理员,身兼多职,压力大,身心疲惫,关键是工资待遇又不高;


随着年龄增加,从业时间久,监理单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奉行,开始惜字如金;也得饶人处且饶人,有些事不能做得太过,适可而止;做的太过,你可能就干不长久。






如果仔细回想在工作中那些低头的时刻,会发现监理人的低头,只是一种妥协的解决方式,关键时刻,我们往往还是勇于担当的。我们监理人善于用笔说话,用文字说话;


每期监理例会形成的会议纪要由我们监理整理,说句不好听的,写什么都由我们决定,做得不好的、做不到位的,老子就轻描淡写,甚至不写;


别人的问题就认真写(注意:不要夸大其词,会议纪要是要签发存档的,很重要),把自己的观点表达进去。这是一种体现监理工作方式的最佳机会,试问其他各参建方谁有这种机会?


所以,告诫同行们,不要把整理监理会议纪要的机会当成负担。


工程做得好,不如资料做得好;监理资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03


在四新技术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要不断将脑中的知识进行更新换代;


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地进行标准规范制订、修订和废止的工作,监理人应及时学习有效规范,特别要领会工程建设规范中有关施工过程安全的强制性条文和施工安全程。






之前,深圳市建设监理协会于2015年12月28日发文《关于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通知》,建议所有会员企业必须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岗视为“严重安全事故隐患”而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同时值得称赞的是,监理协会让会员单位将项目上存在的问题汇报报到协会,由协会向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报告。


为深圳监理协会的做法点赞,这种方式无疑是将监理人员解救与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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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而且要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规范等相关规范,这样管理起来才有理有据,说话才有底气!


监理人的底气,来自于对建设单位授权的正确运用。


责无旁贷地完成监理自身应该完成的工作,严格按合同进行管理,是对参建各方公平的体现。


这里应该摒弃各种庸俗的关系,尽量避开工作以外的“沟通”,既不被软言细语所晕眩,也要在唾沫横飞中挺直腰杆,表现铁的意志,冷对不合理、不正当的利益诉求。


想真正做好监理,其实工作是做不完的,除了几乎了解施工的每一个细节,而且还要应付很多施工以外的事情,虽然监理不需要亲自动手,但是绝对不能说监理轻松!



(塑料渣工程)


监理人想要受到各参建方的尊重,与自身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程经验是分不开的。这需要学习,需要接受继续教育,需要学习更新如此之快的规范。


而且,需要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和经验,不断更新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各类信息,才能做到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面对工程难题时信手拈来,才能在质量、安全检查中于细微处发现问题,才能对各类工程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作出准确的判断,才能对事故苗头防微杜渐,才能在唇枪舌战中脱口而出,才能在各类责难中不至于张口结舌,面红耳赤,陷入尴尬。


才能有理有据地进行监理工作。


总之,在说话艺术的协调中展现,既不俯视,也不仰视,保持监理人的不卑不亢精神。


04


中国式监理走到今天,不容易;


一方面是不断地努力地克服千难万险,想自我完善和壮大;


另一方面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和特色环境下不可避免地被各种外界不利因素和病毒侵袭、感染,而且多数人已中毒;


从而扼杀监理人的希望和未来。

天下监理本一家。


可是,市场的残酷竞争却让我们监理人变得更加逐利和无情。


如:为了节约用人成本,我们大量招聘待遇低的员工;企业不考虑现场监理人员最基本的吃住问题,而是让我们的监理人员厚着脸皮蹭吃施工单位极不情愿施舍的免费工作餐等等。


部分监理单位就是行业的毒瘤,他们是罪魁祸首。



为了承揽监理业务,在残酷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我们不得不采取各种行贿、不惜冒着巨大的风险与业主签订损害自身利益的阴阳合同。


正是由于我们监理人种种不规范的行为,斤斤计较地算计着自己的蝇头小利,最终不仅增长了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和参建单位的“极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更是把监理自己搞的身败名裂、信誉扫地。


再就是强压在头上的安全责任;


“安全”犹如一块沉甸甸、坚硬的大石头。


当安全纳入我们监理范围后,这块沉甸甸、坚硬的大石头,最难啃!


工程中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是一个空壳,施工项目经理挂个名,安全员不到场,凭着与相关单位的关系,在安全检查的时候露一下脸,把劳务分包出去,最主要的还是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一些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形成了悬在总监头上的一把利剑。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某某监理单位的总监总是网上有名,还要面临刑罚。


我们知道,法律法规及规范是我们监理工作的依据,也是“执法”的依据,验收通过是规范说了算,不通过也是规范说了算。






但是,条例里提到的停工令,虽说是监理的免死金牌,但是有谁能顺利的签发?


如何在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后又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如何在这样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发挥总监的作用;达到既能保护总监自身的权益不受伤害,又最大限度地规避监理单位的风险,是每位总监所应殚精竭虑去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最后,我想说的是,每个行业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都有可口的饭菜,都有美酒加咖啡;中国工程监理的饭菜也是如此。


就看你如何把握这个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