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编看到3.30和3.29两日,住建部连发11则“挂靠”行为处罚公告,对11名个人予以处罚均是3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注册,而原因基本均是实际工作单位与证书申请注册单位不一致,说直白一点就是:社保不一致。

真想问问这都2022年了 还有人抱着这种 侥幸的想法吗?还是说听了些中介忽悠的,他们倒是无所谓,三年不能申请注册,跟他们毛关系没有,一毛钱都不损失,损失的还是持证人,还落个不良记录。

社保全国联网,注册时系统自动核查,明知道不一致的还申请注册,跟“送人头”无异。



7人 一建“挂证”

  • 撤销4人(3人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这7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3人 一造“挂证”

  • 撤销3人的一级造价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人 监理“挂证”

  • 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处以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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