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部门:


5月14日我省突发疫情,根据疫情形势和省防疫指挥部要求以及《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等文件规定,为确保考试期间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请示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后,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组织5月15-16日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考试期间加强疫情管控措施,要求集中隔离期未满、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要求隔离的人员以及考试当天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根据营口市政府、市防疫指挥部对疫情防控的要求,5月29-30日营口考区二级建造师考试停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经省人社厅研究批准:对因上述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与按科目退费以及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的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条件及范围

(一)有重点管控区域旅居史(具体区域范围以考试当天卫生防疫部门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其中5月15-16日区域为:营口市鲅鱼圈区、盖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和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需要集中隔离,隔离期不满14天,按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5月15-16日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考试,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具体区域范围以考试当天卫生防疫部门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其中5月15-16日区域为:营口市、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因时间紧急未能提供考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

(三)营口考区报名参加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

(四)受疫情影响,为确保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安全平稳举行,经相关部门研判决定参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并在准考证、人事考试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明确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考试当天因个人原因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在受理范围。


二、办理程序

(一)提供的材料

1. 身份证、准考证;

2. 考试当天,未解除隔离或者需要隔离的证明材料(解除隔离证明、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 5月15-16日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证明材料(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参加营口考区二级建造师的考生无需申请。

(二)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7月7日止,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

(三)办理流程

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报名时选择资格核验的地市,填写申请表,经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及向人社部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事宜。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退款将在受理期结束后统一办理,进度安排将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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